各市、县(区)文化旅游局,各高校,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直属有关单位,自治区文联及各协会:
为认真做好2022年度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艺术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为建设新时代文化强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提供智力支持。
二、项目分类及完成时间
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艺术学)项目分为基础研究、综合研究、应用研究,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根据立项成果形式,专著要求在2—3年内完成,论文及研究报告要求在15个月内完成。
三、申报条件
1. 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作,具备主持项目研究能力和条件的社会科学文化艺术工作者均可申报。
2. 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承担并完成过自治区或部级以上同专业研究课题(需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
3. 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4. 青年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硕士学位,申请人和参与者年龄都不超过39周岁(1983年7月15日后出生),申请时可暂不列出参与者。
5. 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6. 正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宁夏新型智库课题以及其他省部级以上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新的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
7.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硕士生、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8. 项目申请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9.同年度申请2022年度自治区社科规划年度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教育学)项目的人员,不得申请。
四、具体要求
1. 申报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艺术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书》一式3份和《活页》一式8份;(2)配套的《申报评审书》及《活页》电子版,并确保电子数据与纸质数据一致;(3)本单位的申报汇总表一份。
2. 相关材料(包括《申报通知》《课题指南》《项目申报评审书及活页》等)请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官网下载(网址: http://whhlyt.nx.gov.cn/上网后请点击政策文件--艺术科学规划栏目)。所有材料均采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至宁夏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申报材料一经上报概不退还。
3. 经网上下载填写的《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艺术学)项目》申报评审书,不得私自改动、自行删除或添加内容,如有改动,不予评审。
4. 申报期限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2年 7月30 日下午4:00(以当地邮戳为准)止,逾期不予受理。
5. 报送地址:宁夏艺术科学规划办公室(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街8号宁夏民族艺术研究所)。
联系人及电话:杨晓帆 0951-6733976
韩 婷 13389560411
附件:1. 2022年度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艺术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
2. 2022年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艺术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汇总表
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宁夏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