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廉,先后就读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系(本科),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现为宁夏党校副校长、行政学院副院长,教授,中国法学会理事,全国青联社会科学工作者联谊会理事,宁夏法学会副会长,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律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宁夏跨世纪学科带头人(“313”人才工程人选),银川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银川分所律师,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研究所兼职研究员,宁夏大学政法学院硕士生导师。2002年荣获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
主要从事党的基本理论及法制现代化问题研究,先后出版了《中外法律思想命题研究》、《服务.责任.法治――我国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研究》、《中国经济法的起源与发展》、《行政法学》等专著和教材20多部。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律科学》、《政治与法律》、《法学杂志》、《南京大学学报》等报刊上发表论文100多篇,并有多项成果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