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科项目管理责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规范管理,促进项目负责人按时保质完成课题研究,不断提高项目成果产出率,我办将对部分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范围为2022年(含2022年度)以前立项的所有在研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结项材料已提交我办的项目,不参加中期检查),随机抽查部分2021年度以前立项的所有类别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二、检查方式
检查方式为项目主持人填写《年度检查表》、各单位自查、宁夏社科规划办随机在部分单位召开项目进展汇报会。
三、工作要求
1. 各项目主持人应认真填写《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年度检查表》,具体内容包括:项目进展情况、重要事项变更情况、经费使用、成果出版、获奖和转化情况(如获奖或被党政部门领导批示、决策部门采纳,请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研究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下一步研究计划。
2. 各责任单位应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掌握本单位项目研究的总体情况并做好项目检查情况的汇总工作,提交年度检查报告。具体内容包括:在研项目执行情况介绍和整体概况总结,到期项目执行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对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今后的改进措施和建议等。同时各单位还需提供宁夏社科规划项目、宁夏新型智库课题在本单位学科建设、职称评定、人才选拔等方面的影响和作用;与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影响和作用的对比情况(可附相关制度文件)。
3. 《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年度检查表》一式两份,《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阶段性成果一览表》一式一份,于12月20日下午18点前将单位签字盖章的年度检查材料报送至宁夏社科规划办,同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ikunx@126.com。
附件:
1. 《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年度检查表》
2. 《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阶段性成果汇总表》
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23年12月7日